悲伤是奢饰品我消受不起,快乐像噩梦总让人惊醒。
县城
寿县是一个充满风土人情的地方,除了南门,别的城门中都是石板铺的路,未经过现代化建设的路上布满了深深的车辙,映照出它经历的数百年历史,导游一般是这样说的。
实际如果每天都需要经过非南门的话,才知道这所谓见证历史深深的车辙有多烦人。骑电动车,自行车,大多数时候只能下来推着走,因为骑车的话,车轮滑进车辙里,很容易摔倒,一方面也算降低了县城的生活节奏吧。
是啊这个县城的生活是缓慢的,因为一切都不需要着急,20分钟电动车行驶的路程可以抵达县城中任意一个巷子,或一个角落。何必那么着急。走在南大街上,有蓬壁辉煌的大酒店,也有接地气的路边摊。年迈夫妇在巷口卖烧饼,背着书包的学生在蜜雪冰城前等饮料。街上能看见光鲜亮丽的时尚姑娘,也能看见稚气未褪的高中生,买完炸鸡排的姑娘转头跑到烧饼摊向摊主买两个烧饼,买了两个烧饼的年轻夫妇,转身坐进了豪华轿车,不同时代的产物在这条街上并不冲突。
情人一起看过多少次月亮,它在天空看过多少次遗忘。
我看过了这个县城的春夏秋冬,它也看了我和我朋友三年间的分分合合。
在这里我交了很多朋友,然后陆续各自分道扬镳,遇到了一生挚爱的姑娘,也在兵荒马乱的时期分手。这个地方,让我开心,也让我难过。
敬淮是和我睡过一张床的好朋友,印象中当时敬淮帅的像漫画中男主走出来的一样,我现在来形容就是是童锦程那款的,高中那会总会有姑娘在窗外看他,放学会被姑娘堵着告白,但是他却不像童锦程那样。
敬淮不敢谈恋爱,原因是敬淮有点伸不开手,he is poor,他爸爸是快递员,他妈妈在菜场上卖菜,每个月也只有紧巴巴的百十来块钱的生活费。那会体育课爱踢踢球,一次踢球,敬淮的球鞋鞋底直接飞了出去,我们一群人哈哈大笑,敬淮也跟着我们笑,说:以后你们别找我踢球了,因为这是我最后一双能踢球的鞋了。
再后来的一个圣诞节,敬淮收到一份圣诞礼物,打开以后看到是一双崭新的球鞋,敬淮有点吓到了,因为这双鞋的价格对于高中生来说是笔巨款。我们都知道是飞飞送的,因为飞飞特别喜欢敬淮,而且家境很好。敬淮放学后把球鞋还给飞飞,他说,这礼物有点超过我的接受范围了,就是太贵了,我不能收。
飞飞剪着俏皮的短发笑着说: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?
敬淮红着脸说:地球人都知道了。
飞飞把球鞋塞回敬淮的手中说,你还给我我也退不掉啊,就当送你了,再说我看你也挺爱踢球的。
自那以后敬淮每次踢球,飞飞都会在旁边给敬淮加油打气,大喊,敬淮,射啊!
敬淮一个趔趄,差点摔个狗啃泥。高中结束他们两个就在一起了,因为家庭环境不同,很多观念不同,所以他们经常争吵,飞飞觉得敬淮自尊心太重,敬淮觉得飞飞太娇气了,最后还是分手了。敬淮决定外出打工,外出的前一晚,大家聚在夜摊前,相聚无言,喝酒喝酒,我们都不是擅长表达情绪的人,但是那晚,所有人都把情绪写在了脸上,敬淮是唯一一个在微笑的人,他说:等我在那边要是混好了,我就开个大公司,把哥几个都拉进去养老。
我强颜欢笑的说到,好啊,到时候记得开法拉利来接我们。
敬淮端起酒杯说:必须的。便一饮而尽。
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,言罢,敬淮背着包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,我们想要要送他,他却不让,摆摆手一个人便走了。敬淮走了不到十分钟,飞飞哭成一个泪人跑了过来,知道敬淮已经走了,她蹲在地上哭的像个孩子。
我过去想要拉起飞飞,没等我开口,飞飞说:别碰我,我只是有点不开心,让我哭一会。
我劝她,飞飞,大家做朋友其实也挺好的。
飞飞蹲在地上斜着脑袋红着眼睛看着我说:我,不是真的要他走,我那只是气话而已,他,,太欺负人了。
敬淮和飞飞之间是发生了一些做朋友也没办法知道的事情,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。我再次尝试把飞飞拉起来,这次飞飞没有拒绝。
飞飞委屈的扑到我怀里大哭,那个深夜,我在这个地方第一次感受到了彻骨的寒意,不知道是不是眼泪洒在我怀里的原因。
敬淮走了,飞飞也没有再找对象,或许是对敬淮余情未了,飞飞说,两个人如果没有好好道别就走散的,那么这两个人终将再次重逢。
敬淮走后的那段日子,飞飞经常来找我,有时候是带一碗她妈妈做的红烧肉,有时候只是静静地陪我坐着。我从没想过给她介绍男朋友,因为我总觉得她心里还装着敬淮,就像县城里那些老房子,虽然空着,但主人从未打算卖掉。
有一天,飞飞突然对我说:”我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吧,这姑娘温柔大方还漂亮,你要是不把握,绝对会后悔一辈子。”她说话时眼睛亮晶晶的,好像在推销什么稀世珍宝。我被她说得玄乎,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就去见见吧。
就这样,童可走进了我的生活。
第一次见面是在县城那家最有名的奶茶店,童可穿着一条淡蓝色的连衣裙,头发随意地扎着,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。她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扭扭捏捏,而是直接坐到我对面,说:”飞飞把你夸得天花乱坠,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有什么了不起。”
我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:”没什么了不起,就是能吃能喝能睡。”
童可也笑了:”那我们挺配的,我也一样。”
童可最大的优点就是爱打直球,从不喜欢兜圈子。她说绕弯子会把人绕晕,还不如直接点。毕业那会儿我找不到合适的工作,整天借酒消愁,在县城的小酒馆里一坐就是一下午。童可找到我时,我正对着半瓶白酒发呆。
她坐到我对面,不禁好笑:”你又不会作诗,学什么李白啊整天醉生梦死的。”
我抬起头,眼睛有些模糊:”高粱果汁,高粱果汁,也算一种风味饮料。”
我顿了顿又说:”童,陪我喝一杯。”
她拿起我的杯子,闭上眼睛眯了一小口,立刻辣得直吐舌头,脸都红了。我看着她的样子,忍不住笑了:”你喝酒的样子真有意思,再尝一口吧。”
童可露出虎牙,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:”你要是欠酒喝就去找你那群哥们啊,别想着把我灌醉了做坏事。”
我喝下一大口酒,想起敬淮,想起那些一起喝酒的日子,叹了口气:”这个地方,好像没有能陪我喝酒的哥们了。”
童可看出我不高兴,没有多问,只是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,然后陪我喝起来。那天晚上我们都醉了,回到出租屋后,我们依偎在床上,童可整个脸都红了,她把脸埋在我胸前轻声说:”别怕,你还有我呢。”
外面下起了大雨,滴滴答答地敲打着窗户,我抱着怀里的柔软,觉得自己真的足够幸运。
那几年是我人生中最灿烂的日子。童可陪着我度过了最难熬的时光,我们一起找工作,一起租房子,一起在县城的小巷子里散步。她会记得我爱吃什么,记得我什么时候不开心,记得我说过的每一句无心的话。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走下去,直到白头。
但生活总是爱开玩笑,越是想抓住的,越是容易溜走。年轻的时候我们以为能够掌握一切,后来才明白,最不受控制的恰恰是自己的生活。童可也离开了我的世界,没有争吵,没有狗血剧情,就像她来时一样突然,只是留下一张纸条:”我要去追寻自己的梦想了,你要好好的。”
再见已是听闻童可结婚的消息,那天飞飞拉着我去参加婚礼,她说:”你得去看看,至少好好道个别。”同一家酒店,我和敬淮穿着西装笔挺地去赴宴,当童可走上礼台的那一瞬,我和敬淮相视一眼,举起酒杯一饮而尽,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,却压不住眼里的湿热。飞飞站在我身边,轻轻拍了拍我的背。
散场的时候我们三个人相互拥抱,飞飞对敬淮说:”咱们以后要比赛,看谁过得更幸福,你可不能输。”然后转向我,”你也是,别整天愁眉苦脸的。”
童可走过来,单独抱了抱我,轻声说:”不在一起就不再一起吧,反正一辈子也没有多长。你要好好的。”
我和敬淮红着眼点了点头。飞飞看着我们,叹了口气:”走,我请你们喝酒去。”
敬淮走后,县城还是那个县城,只是我们都不再是从前的我们。南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,蜜雪冰城前还是排着队,烧饼摊的香气飘得很远,只是我们这些曾经在这条街上打闹的人,都各自走向了不同的人生。
敬淮在外面混得还不错,偶尔会给我打电话,声音里带着疲惫,但总会笑着说快开公司了。我知道他还在为那个夜晚的承诺努力着。他说有时候做梦会回到高中,梦见飞飞在球场边喊”敬淮,射啊”,然后一脚踩空,差点从床上摔下来。
飞飞再也没有找过男朋友,她说敬淮总有一天会回来的。我劝她别等了,她只是笑笑,说有些事情就是需要时间的。她经常去我们以前常去的地方,坐在那里发呆,一坐就是一个下午。
童可离开后,我常常一个人去那家饮品店,点一杯她曾经的最爱,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。有时候会想,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喝那么多酒,如果我没有说那些话,如果…可生活没有如果。
有些人就像路过的风景,只能看,不能留。
几年后的春节,敬淮回来了,开着一辆还算不错的车,但没有法拉利。我们在老地方聚了聚,飞飞也来了。她看到敬淮的时候愣了一下,然后很自然地坐到了他对面。敬淮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,里面是一双球鞋,他说:”这些年,我一直记得那双鞋。”
飞飞看着球鞋,眼睛红了,但还是笑着说:”现在可没人给你加油了。”
敬淮也笑了:”没关系,我自己射得准了。”
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,聊了很多以前的事。敬淮说他在外面打拼的日子有多难,飞飞说她等了多久,我说我有多想念那些日子。酒到酣处,敬淮突然说:“其实我一直想回来,只是没有勇气。”飞飞微微一笑,点了点头,“现在回来也不晚。”敬淮也笑了笑,
时间不说话,却回答了所有问题。
飞飞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,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,“后来敬淮真的留下来了,在县城开了个小店,生意还算不错。飞飞辞了工作,帮他打理店铺。我仍然一个人,但也不再那么难过了。有时候我们四个人会一起吃饭,童可也会来,她嫁得不错,丈夫对她很好。我们像老朋友一样聊天,仿佛那些年少的悸动从未发生过。”
县城还是那个县城,20分钟电动车就能到达任何一个角落,生活还是那么缓慢。只是我们这些曾经在这里哭过笑过的人,都学会了和过去和解,学会了在平凡的日子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小确幸。
或许这就是成长吧,不是得到所有想要的,而是学会接受已经失去的,珍惜现在拥有的。就像县城那些深深的车辙,虽然骑车不便,但至少见证了我们曾经走过的路。